云发改交易监管〔2025〕180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本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2023版)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910号)同时废止。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版)
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类(编号A)
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行政监督部门 |
A01 | 房屋建筑工程 | 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 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 线等设施工程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A02 | 市政公用工程 | 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 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 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 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 化工程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A03 | 公路工程 | 公路工程 | 交通运输部门 |
A04 | 铁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铁路管理部门 |
A05 | 民航工程 | 民航工程 | 民航管理部门 |
A06 | 水运工程 | 水运工程 | 交通运输部门 |
A07 | 水利工程 | 挡水工程、泄水工程、引调水工程、灌 溉工程、防洪工程、发电工程、水文工 程、水土保持工程、其他水利工程 | 水利部门 |
A08 | 能源工程 | 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 能源基础设施工程 | 能源部门 |
A09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 | 通信管理部门 |
A10 | 工业工程 | 机械工程、冶金工程、化工工程、食品 医药工程、轻工业工程、电子工程、建 材工业工程、工业节能工程、其他工业 工程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A11 | 林业工程 | 林业生态修复工程、湿地保护工程、森 林防火工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 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其他林业工程 | 林草部门 |
A12 | 草原工程 | 草原工程 | 林草部门 |
A13 | 农业工程 | 农田建设工程、其他农业农村基本建设 工程 | 农业农村部门 |
A14 |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 生态环境部门 |
A15 | 地质工程 |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 自然资源部门 |
A16 | 土地整治工程 |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及生态修复项目 | 自然资源部门 |
A17 | 广播电视工程 | 广播电视工程 | 广电部门 |
A18 | 粮食和物资储备基 础设施建设工程 | 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粮食和储备部门 |
A19 | 国防军工工程 | 国防军工工程 | 军民融合部门 |
A20 | 重要政务信息公共 基础设施 | 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的重要政务信息公 共基础设施项目(重要政务信息公共基 础设施是指由省级统一建设的政务信息 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全省统一的数据共 享技术平台、全省统一的数据资源池、 全省统一的政务云和云安全保障体系、 全省统一的共性应用支撑平台、云南省 电子政务外网、云政通、云事通等公共 基础设施) | 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 |
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类(编号B)
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
B01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 依法必须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际招 标、其他依法需要国际招标的机电 产品 | 商务部门 |
三、政府采购类(编号C)
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行政监督部门 |
C01 | 政府采购 | 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 | 财政部门 |
C02 | 集中采购目录外且采用公开招标方 式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包 括政务信息化项目 | 财政部门 |
四、资源资产类(编号D)
编 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行政监督部门 |
D01 | 土地使用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集体经营性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自然资源部门 |
D02 | 矿业权 | 新立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已设采矿权上 部、深部等规定允许协议出让矿业权的情 形除外) | 自然资源部门 |
D03 | 林权 | 国有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让 | 林草部门 |
D04 | 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 有权出让 |
D05 | 农村集体产权 | 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 | 农业农村部门 |
D06 |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 |
D07 | 农村集体持有资产收益权转让 |
D08 | 草原交易 | 国家所有的草原使用权、租赁权和牧草所 有权出让 | 林草部门 |
D09 | 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 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经营权和牧草 所有权出让。 |
D10 | 供销合作社社有 资产交易 | 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交易 | 供销合作社 |
D11 | 企业国有产权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 国资部门 |
D12 | 企业国有资产转让 | 国资部门 |
D13 | 行政事业单位国 有资产出售、转 让、出租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售、转让、出租 |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
D14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售、转让、出租 | 财政部门 |
五、无形资产类(编号E)
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行政监督部门 |
E01 | 无形资产 | 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权授予 | 相关行政监督部门 |
E02 | 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场地使用权、承包经 营权、冠名权有偿转让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六、医药类(编号F)
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行政监督部门 |
F01 | 药品和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 | 药品集中采购、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体外 诊断试剂采购 | 医疗保障部门 |
F02 | 医药器械采购 | 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医疗器械采购 | 卫生健康部门 |
七、环境权类(编号G)
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行政监督部门 |
G01 | 排污权 | 排污权交易 | 生态环境部门 |
G02 | 碳排放权 | 碳排放权交易 | 生态环境部门 |
G03 | 用能权 | 用能权交易 | 发展改革部门 |
G04 | 历史遗留露天开 采类矿山生态修 复剩余土石料 | 历史遗留露天开采类矿山生态修复剩余 土石料交易 | 自然资源部门 |
G05 | 生态保护修复工 程余量资源交易 |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交易 | 自然资源、生态环 境、水利、林草部门 |
八、拍卖类(编号H)
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行政监督部门 |
H01 | 拍卖 | 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涉诉、抵 债或罚没资产处置 | 商务部门 |
HO2 | 抵税财物处置 | 税务部门 |
九、说 明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分别进入省、州(市)、县 (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按照本目录明确的部门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行政监督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贯彻执行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对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和监督管理。
(三)政府采购类项目,采购单位的同级财政部门建设部署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的, 进入当地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交易场所可以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也可以是采购 代理机构符合条件的场地;尚未建设部署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的,就近就便进入省、州 (市)、县(市、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予以积极支持配 合,无偿提供交易场地服务,不承担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职责。
(四)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国有产权的,鼓励进入各级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交易。
(五)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 息共享,CA 互认"。
(六)涉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建筑、公路、水利、能源等工程,按照主体工程所属行业,由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政监督职责。
(七)特殊项目需进入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项目业 主申请,明确行政监督部门及监督职责,经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同意后进场交易。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